2026年7月20日,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处处长张瑞林带队到我院,就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开展全面督导检查。此次检查按照全省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及《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有关要求进行,旨在从根本上消除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和各类自然灾害风险。

督导组重点围绕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与生物安全、特种设备、燃气、建筑施工、电动自行车管理、医疗质量安全、医疗废物处置、麻精药品管理、平安医院建设、有限空间作业、内部交通及人员密集场所应急疏散等领域,深入门急诊、住院部、手术室、ICU、检验科、供氧站、锅炉房、配电室等重点场所和部位,对责任落实、制度机制、设施配备、培训演练、预案制定、隐患排查及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运用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检查过程中,督导组结合现场情况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强调要严格对照《医疗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清单》《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分类分级》等标准,全面排查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查漏补缺,持续提升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医院将以此次督导为契机,逐条梳理反馈、建立清单、立行立改、限期闭环,并严格对标相关标准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压紧压实全链条责任,切实筑牢安全防线,保障医院安全稳定运行。